1、复核企业应如实填写各表项。原认定批次填写“第一批”“第二批”,“第一批”对应川经信企业〔2017〕46号、川经信企业函〔2018〕296号认定的企业;“第二批”对应川经信企业〔2017〕409号、川经信办函〔2018〕62号认定的企业。已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或再次认定为2019、2020年度省级“专精特新”等重点中小企业的不在复核范围。
2、“市(州)”“县(区)”根据复核企业注册地填写。“所属行业”填写样例:“35 专用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按照中类行业填写。
3、企业所属工业、农业、服务业重点产业及领域根据省委、省政府推动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有关文件填写。
4、主导产品参照国家统计局《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中的产品分类或行业分类惯例。“主导产品(服务)名称”请勿使用英文名称,多个主导产品之间,请用“、”分割。
5、“企业管理标准体系”包含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
6、请使用仿宋GB2312字体小四号字号填写。纸质使用A4纸双面印刷,目录、页码清晰,装订平整,采用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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