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光权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取得适度光源的权利。也可以理解成不得建造阻挡阳光的建筑物或其他障碍物,而使得所有人或使用人的房屋得不到阳光照射。我国《民法典》对采光权进行了明确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速度加快,住宅建设用地供应趋紧,因采光权引发的纠纷日益增多。采光权作为公民的一项权利,应当被充分行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