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被抄袭的侵权行为界定,必须具备四个要素:
1、文字抄袭行为具有违法性;
2、有损害的客观事实存在;
3、抄袭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4、行为人有过错。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