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资企业转外资企业的条件有:
1、转型后保留的中方出资人为企业法人;
2、企业经营项目符合关于外商准入领域的规定。属于国家限制项目的,应当取得省级审批机关批准;
3、外方的出资额应当达到企业注册资本的25%以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