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实行计算机软件制度。著作权从软件完成之日起就自动产生,登记并不是权利产生的必要条件。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通过登记,可以:
(一)通过登记机构的定期公告,可以向社会宣传自己的产品。
(二)在进行软件版权贸易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作为权利证明,有利于交易的顺利完成。同时,国家权威部门的认证将使您的软件作品价值倍增。
(三)在发生软件著作权争议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主张软件权利的有力武器,同时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保护的前提。如果不经登记,很难举证说明作品完成的时间以及所有人。
(四)合法在我国境内经营或者销售该软件产品,并可以出版发行
(五)在进行软件产品登记的时候可以作为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
(六)在进行软件企业认定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可以作为自主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