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注
199
浏览

出质人处分知识产权的限制有哪些

查看全部 1 个回答

火鲤鱼用户用户来自于: 未知
2022-06-13 21:34

根据本条第1款的规定,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双方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质权合同。合同内容一般包括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知识产权的相关信息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及其注册商标和注册号、专利权人及其专利号和专利权中的财产权、著作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担保的范围等。合同订立后,质权并不当然设立,须到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才能设立。这主要是因为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无法以占有的方式来公示,所以知识产权出质必须以登记的方式来公示。这里的“有关主管部门”是指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和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主管部门。具体地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2条的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3条的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是专利权的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7条的规定,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是著作权的主管部门。

问题动态

发布时间
2022-06-13 21:33
更新时间
2022-06-13 21:34

推荐内容

一下七级工伤赔偿多少钱
一下广东小时工工资标准
一下关于八级伤残一次性赔偿费
我想煤矿工意外死亡怎么赔偿
请专利许可合同必须要备案吗
专利许可合同必须要备案吗
专利法律状态类型中的授权是什么意思
专利侵权案件如何维权
出质人处分知识产权的限制有哪些
专利申请权权属纠纷是什么
火鲤鱼 © 2024 专注小微企业服务 冀ICP备09002609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