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清算中的法律责任是,如果清算组成员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以及如果隐瞒重要事实、侵占公司财产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百零六条
清算组不依照本法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或者报送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 清算组成员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谋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公司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退还公司财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