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拍卖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
(二)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和章程
(三)有与从事拍卖业务相适应的拍卖师和其他工作人员
(四)有符合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拍卖业务规则
(五)有公安机构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
(六)符合国务院有关拍卖业发展的规定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十二条:拍卖企业经营文物拍卖的,应当有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有具有文物拍卖专业知识的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依法设立的拍卖企业,从事文物拍卖经营活动的,应当有5名以上取得高级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职务的文物拍卖专业人员,并取得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发给的文物拍卖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