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的规定,保险集团公司可以投资下列保险类企业:
(一)保险公司;
(二)保险资产管理机构;
(三)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和保险公估机构;
(四)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保险类企业。
保险集团公司可以投资非保险类金融企业。保险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境内非保险类金融企业重大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合计不得超过集团上一年末合并净资产的30%。
风险提示:保险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投资同一金融行业中主营业务相同的企业,其控股的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家公司。保险集团公司可以投资法律法规规定的与保险业务相关的非金融类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