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主要负责人以外的其他负责人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定,将受到以下处罚:
1、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2、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吊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并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3、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风险提示: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定,将收到以下处罚:
1、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安全生产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
2、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3、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4、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