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过资本市场退出。投资的子公司未来上市或者这部分装入主板的上市公司中,通过二级市场退出。也可以通过新三板、区域股权交易上市等方式退出;
2、企业回购。可以将股权转让给母公司集团或签订远期回购协议,约定如果未来管理层业绩不达到预期,国企集团将对股权进行回购,银行方面由此退出;
3、清算退出。若投资企业没有继续发展空间,持续经营会带来更大损失,且无法通过上述途径退出,最后只能选择清算退出。
风险提示:约定回购条款存在的风险 :
若与投资企业约定回购条款,则触发回购义务时将涉及减少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操作程序较为复杂,并且《公司法》对回购公司股权的情形有明确规定。同时,投资方与标的公司签署的对赌条款则涉及处分标的公司的财产,可能导致损害其他股东、债权人的利益,或股权不稳定从而引发潜在争议,存在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无效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