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收购,就是指一个人收购了另外一个人所拥有的某个公司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转让分为对内部股东的股权转让和对外股权转让。
内部股份转让只需要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依法到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变更即可股东股份对外转让的,需要经过原股东同意,原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股份公司的股份转让分为记名股票转让和不记名股票的转让。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其他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方式进行转让,然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不记名的由股东将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