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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在做股权变更以前的管权持有者。一般公司变更股东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合同(其他股东签署放弃优先购买权)需要经律师见证。《公司法》第183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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