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属于增值税政策中的「固定业户」,因此,它应当向分公司的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相应的,分公司的城建税税率就应以工商注册地址的税率为准,与总公司所在地有可能不一样。
所有的地税业务,包括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环保税、印花税等,均应在分公司机构所在地独立缴纳。
税收优惠方面:
(1)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总分公司分别确定,分别享受。
(2)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总分公司合并确定。
(3)总分公司机构所在地一个在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地区,一个在区外的,区内适用15的税率,区外适用25的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