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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用别人的姓名做账。会计要承担什么责任,被冒用姓名的人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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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会计法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十)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 情节严重的,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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