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关键字进行搜索
查看更多 "" 的搜索结果
您好,公司是生活服务类行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政策,那么工会经费也可以选择减免吗
1 回答
您好。 参考《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小微企业暂缓收缴工会经费的通知》(苏工办[2019]73号)规定,对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按规定免征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自2019年7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指所属期),暂缓收缴工会经费。 因此,2019年7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江苏省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暂不交工会经费。 其他地区的,要看当地的政策。
你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导致网站部分内容不能正常使用!
为了能正常使用网站功能,请使用一下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