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雇主是自然人的,灵活就业人员取得劳务报酬自行申报个税, 如果全年综合所得只有劳务报酬这一项,且不超6万,必须按月申报预扣预缴,次年汇算清缴再申请退税吗? 因为收入低不用交税,可以只在汇算清缴时一次性申报吗?或者不用申报了? 2,退休人员在某个单位上班,每月固定取得的收入属于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非原单位返聘, 全年收入是否适用和在职人员一样的综合所得纳税规定,即扣缴单位按月预扣预缴,次年汇算清缴再多退少补? 3,我的理解是,不管全年综合所得需不需要缴税,必须按月申报,再汇算清缴,就如同企业所得税一样,按季度申报,再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