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做工商变更登记,流程如下: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新住所使用证明 ( 产权证或房屋出租许可证复印件;租赁住所的同时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 ;
3、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或董事签字;
4、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5、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跨管辖地迁移住所登记;
7、税务跨管辖地迁移的,需到原税务管辖办理迁出手续。
二、再进行税务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
《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