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明确目的。商标使用许可不是靠卖商标标识、收取可见的一点使用许可费用去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而是以此达到扩大市场上占有率,壮大企业的声威,加速企业发展的目的。
(2)要依法办事。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商标时,一定要依法认真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万不可用其它文书(如联营协议书、合资协议书、意向书等)取而代之,以防止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3)要监督被许可方的产品质量。产品质量是商标信誉的基础,商标信誉是企业的生命,因此,许可方一定要监督被许可方使用该商标的产品质量。
商标所有人利用自己的商标信誉,采取与他人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商标,以此达到增加使用该商标的产品在市场上的占有率,壮大企业的声威,提高企业整体经济效益,加速企业发展的目的,这种做法称为商标使用许可策略。这与当前国际上“许可证贸易”制度相类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