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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法院经立案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3、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4、证据交换;5、开庭审理;6、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不服裁定的,自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不服判决的,自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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