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别人侵犯了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进行解决:
1、与侵权人协商解决。主要是向侵权人说明对此商标拥有商标权,对方的哪些行为侵害了自己的商标权,造成了什么损失,应当停止侵害并作出赔偿,还可以协商如何赔偿等事宜。
2、请求当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行政处理。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请求处理的,要出具书面请求。请求书应当写明请求的事由、请求的法律依据、请求人的名称、地址、侵权人的名称及侵权行为发生地等内容。
3、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要求提交起诉状,并准备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四十七条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依照前款规定不返还商标侵权赔偿金、商标转让费、商标使用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