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交行yp卡消费了4200元(其中取现500元+刷卡3700元),其中那500元是2月1号取的,3700是2月16号刷的卡,本来是想将刷卡的那3700元做分期的,但打电话给客服之后,对方说我的这次消费是做不了分期的,原因是刷信用卡的那个机器是属于政府类别的,不是零售类别的,可我办卡时根本就没听过这种说法,难到这个也要分类才让分吗,我当初也是冲着能分期才刷的!搞得我现在相当郁闷!现在我在还款日之前一下子也拿不出这么多钱还上了,想按最低还款额度还款,我想问一下,如果是按最低还款额还利息怎么算?除了利息以外是不是还要再收手续费?(补充一下,我的帐单日是21号,还款日是18号。本期帐单欠款是:4210元,我已还了1500元。明天是还款日,请问过了还款日开始利息是怎么算的,是按消费总额算,还是按未还部分算?请讲得详细些,高人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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