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关键字进行搜索
查看更多 "" 的搜索结果
查看全部 1 个回答
1、佛教工作者不可以成为受贿罪主体。该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若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可构成该罪。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你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导致网站部分内容不能正常使用!
为了能正常使用网站功能,请使用一下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