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被侵权作品系职务作品,则作者应向所在单位查询单位是否许可了第三方使用该作品。
2、确认对方行为是否符合有关作品合理使用的规定。
3、通过著作权集体组织或者中国版权信息网等途径查询相关方是否已支付了有关的使用费
4、确认对方确系未经授权擅自使用或剽窃后,应及时固定侵权证据:
(1)侵权作品在纸面媒体发表的,则应取得相应纸面媒体的原件;若无法取得原件,则应到图书馆取得加盖图书馆收藏章的复制件。
(2)侵权作品在计算机网络上发表的,则应去任意一个公证处做相关互联网资料的证据保全公证;权利人可委托他人办理证据保全公证,但需要出具委托书并提交作者本人的身份证件原件。若选择互联网侵权资料的律师见证,则存在一定的诉讼风险。律师见证书的性质是证人证言,其效力远不及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