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的照片要求为:
1.一式四张近期(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光面相纸);
2.护照相底色:照片底色背景必须是白色或淡蓝色;
3.要求照片上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黑白照片、翻拍照片或用打印机打印的照片不受理;
4.护照相规格尺寸要求:48_33毫米半身证件照头部宽度为21-24毫米长度为28-33毫米不得超出规定尺寸;
5.服装要求:不能带帽饰拍照或者有色眼镜(盲人除外)如果是公职人员不能穿制服拍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有效期五年,可以延期二次,每次不超过五年。申请延期应在护照有效期满前提出。
在国外,护照延期,由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办理,在国内,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的护照延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及其授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居住国内的公民在出境前的护照延期,由原发证的或者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