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注
87
浏览

债务人申请破产原因

查看全部 1 个回答

火鲤鱼用户用户来自于: 未知
2022-06-14 16:18

破产原因是指认定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当事人得以提出破产申请,法院据以启动破产程序的法律事实,即引起破产程序发生的原因。《企业破产法》第2条规定的企业破产原因是:“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
(一)》第1条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备破产原因:
(一)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二)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相关当事人以对债务人负有连带责任的人未丧失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债务人不具备破产原因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根据本条规定破产原因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二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问题动态

发布时间
2022-06-14 16:18
更新时间
2022-06-14 16:18

推荐内容

问一下用人单位克扣工资合理吗
问一下家属如何递交取保申请
我想劳动仲裁后申请强制执行要多久
我想辞工不发工资怎么处理
一下关于绩效考核扣工资合法吗
一下关于劳动仲裁后怎么强制执行
一下清算组的职责范围和具体工作
一下关于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
我想劳动仲裁立案后多久通知单位开庭
商标侵权纠纷如何解决
火鲤鱼 © 2024 专注小微企业服务 冀ICP备09002609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