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入的名义上是分公司,但是和总部公司不是子母公司关系,2边是独立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公司总部的中层领导,大股东是总部的老板,我入的好像是空壳没多少人,业务很少,名义上分公司用了我身份证去税务局挂名财务负责人,我没会计证却可以挂财务负责人,不是说要会计证的么- -?之后没几天忽然就有业务,别人用我身份证好像申请开了几百份额数10w增值税专用票,看到某新闻了解下忽然我怕了,如果公司出事,我承担怎样的风险? 财务业务等不经我手,我也不懂财务就是挂名的!法定代表人法人是不是承担最大责任,还是出事都不知情的我直接责任人来背嘛?求答,我想知道法人会计财务负责人购票人等等相关责任风险,如果出事大家比如法人代表人都跑不了吧? ???如果真的出事,这种不知情的挂名是什么判刑,如何降低风险?这几个月越看各案例越怕,唉 ,真出事的时候如何保全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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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碰到过这样一个相似的情况,王女士之前为A公司财务负责人,后来王女士辞职(个人原因)到了B公司担任财务负责人,在给B公司办理相关涉税业务的时候税务人员告知办理业务受限,并且会影响当前企业的纳税信用评级,原因为王女士之前工作的A企业因长期不申报转为非正常户,并且王女士辞职时并未在税务机关办理更换财务负责人程序导致王女士在税务系统中一直显示为A公司的财务负责人,于是王女士联系A单位携带相关资料办理更换财务负责人程序,但是A企业早已不知踪影,以上。
不请自来,因为刚才这事让我遇上了。
才来一个新公司,不到十天,刚才小领导给我电话,
说借一下你身份证,公司明天去银行办个税务登记什么的、
仔细想想,为什么借我身份证呀,一个公司这么多人,借我的,你搞笑吗?
刚好回家看了看,身份证没在我这,家里人带回老家了。然后我随手百度了一下,
卧槽,员工假扮财务,代办公司税务相关资料,公司巨款逃税,虚开增值税发票。
最后法人和相关责任全被依法刑事拘留附带罚款,现在我的脑子还有点晕,哈哈哈哈哈,
好恐怖的操作,我等穷逼还是算了。赚不来大的,还是低调吧,财务女孩真不容易。
如果企业变非正常户,你永远无法担任其他企业的法人,以及财务负责人。
现在税务上对个人最严重的处理方式可以到禁止出境这种程度,怕不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