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最重要的一部体现土地改革总路线的法律是1950年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 次会议通过、同月30日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土地改革法》。共6章40条。新中国成立后 中国共产党制定的土地改革总路线是:依靠贫农、雇农,中立中农,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 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土地改革法》完整地体现了这条总路线。它规定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 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将过去征收富农多余土地财产的 政策,改变为保存富农经济的政策,以便更好地孤立地主,保护中农和小土地出租者,稳定民族 资产阶级,早日恢复和发展生产。从该法公布到 1952年底,除少数民族地区外,土地改革任务基 本完成,约有3亿多无地少地农民获得了 7亿亩 土地及农业生产资料。
《著作权法》对演绎作品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二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邻接权有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和期刊的 版式设计享有的权利,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的权利,录音录像制作 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的权利,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其播 放的广播、电视节目享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