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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开始美团进入我们的生活是因为能够在平台上面找到很多商家优惠,能够为我们的消费节省很大一部分费用。美团的经营范围涵盖餐饮、酒店、电影、外卖...目前还在不断地扩大,美团一直是同类平台中不可小觑的对手。
“美团”转型旅游公司?不,其实是商标侵权案件
而最近,有一家旅行社变更企业名称为北京美团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还将“美团”凸显在产品服务上,这就让美团网非常不爽,直接将其告上了法院,要求其改名。
美团网的运营方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认为,被告北京美团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将“美团”作为企业字号注册使用,并用在其微信小程序、店招、宣传册等物品上,侵犯了商标权,同时也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快公司提出六项诉讼请求:
1.立即停止侵害商标专用权,拆除含有“美团”字样的店招和装潢,销毁所有含有“美团”字样的宣传册、名片
2.立即停止使用并变更含有“美团”字样的企业名称,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不得含有“美团”字样
3.立即停止在微信小程序中使用“北京美团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名称进行经营、宣传。
4.在全国公开发行的媒体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5.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6.支付维权支出的调查取证费、公证费共计5万元
而美团国际旅行社并不认可“蹭名牌”这一说法,其辩称,三快公司注册的商标是组合类型的,自己并没有突出“美团”二字,也没有使用“MEITUAN.COM”,不存在侵犯商标权,而且双方的也是也不一样,三快公司做的是餐饮业务,自己做的是旅游业务,不存在竞争。
最后法院判处美团国际旅行社停止使用含有“美团”字样的企业名称,并在规定日期到工商行政部门变更企业名称,同时还要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原告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0万元;赔偿原告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合理支出2000元。
构成近似商标向来是商标局严令禁止的行为,也有很多知名企业为了保护既得利益与主营品牌,会将商标全类别注册或是近似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