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指导中小企业公共办事平台不竭聚集办事资本,完善办事功用,提升办事质量,促进中小企业加速成长,云南省产业和信息化厅印发《云南省中小企业公共办事树模平台认定治理法子(试行)》,自2022年5月26日起实施。
云南省中小企业公共办事树模平台
认定治理法子(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云南省促进中小企业成长的相关文件精神,按照《中华群众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和《国家中小企业公共办事树模平台认定治理法子》(工信部企业〔2017〕156号),指导中小企业公共办事平台不竭会聚办事资本,完善办事功用,提升办事质量,促进中小企业加速成长,连系云南省现实,制定本法子。
第二条 云南省中小企业公共办事树模平台(以下简称省级树模平台)是经云南省产业和信息化厅通告,由法人单元扶植或运营,以需求为导向,为中小企业供给信息、技术、创业、培训、融资等公共办事,治理标准、业绩突出、公信度高、办事面广,具有树模带动感化的办事平台。
第三条 面向中小企业、出格是面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供给办事的各类中小企业办事机构、社会中介机构、技术办事机构、科研院所等都可申报省级树模平台。
第四条 云南省产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省级树模平台的认定和治理。各州(市)产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当地域省级树模平台的初审保举和属地治理。
第五条 省级树模平台的认定遵守公然、公道、公允、自愿的原则。云南省产业和信息化厅对认定的省级树模平台实行静态治理,并保举申报国家中小企业公共办事树模平台。
第二章认定条件
第六条 省级树模平台应同时具有以下根基条件:
(一)获得州(市)产业和信息化局的保举。
(二)具有自力法人资历,运营两年以上,资产总额不低于200万元,财政收支状态杰出,经营标准。
(三)办奇迹绩突出。年办事中小企业100家以上,其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家以上。用户满足度在80%以上。近两年办事企业数目稳步增加,在专业办事范畴或地区内有一定的声誉和品牌影响力。
(四)有牢固的经营办事场所和需要的办事设备、仪器装备等。
(五)有健全的治理制度、标准的办事流程、公道的免费标准和完善的办事质量保证办法,供给的公益性办事或低免费办事很多于总办事量的20%。有明白的成长计划和年度办事方针。
有健全的治理团队和人材队伍。首要负责人诚信、遵法,具有开辟创新精神、丰富的理论经历和较高的治理水平。处置为中小企业办事的职员很多于10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职员的比例占80%以上。
第七条 省级树模平台应满足以下最少一项功用要求:
(一)信息办事。供给法令律例、政策、技术、质量、标准、人材、市场、物流、治理、数字化等信息办事。充实操纵信息收集技术手段,构成便于中小企业查询的、开放的信息办事系统。具有在线办事、线上线下联动功用,年办事企业数目100家以上,年构造展开的相关办事活动5次以上。
(二)技术办事。供给技术孵化、产业设想、检验检测、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技术开辟和转移、节能减排、装备同享、常识产权申报、品牌扶植、产物创新、技术创新、创新资本同享、产业链协同创新、技术功效转化、创新功效推行等办事。具有构造技术办事资本的才能,具有专家库和新产物、新技术项目库等。具有条件的应开放大型、紧密仪器装备与中小企业同享。年展开技术洽商、产物检测与质量品牌诊断、技术推行、项目推介和常识产权等办事活动3次以上。
(三)创业办事。为中小企业供给创业教导、项目策划、政务代理、创业场地等办事。具有较强的创业教导才能,建有创业项目库、《创业指南》、创业办事热线。年展开创业项目洽商、推介活动5次以上。
(四)培训办事。供给经营治理、市场营销、风险提防、技术和创业等培训办事。具有培训天资,以及线上和线下培训才能,有完善的培训办事评价机制,年培训1000人次以上。
(五)融资办事。供给融资信息、构造展开投融资推介和对接、信誉征集与评价等办事。年构造展开投融资对接、企业融资策划、保举和融资代理等办事活动6次以上,帮助中小企业融资总额5亿元以上,或向中小企业供给年新增包管额15亿元以上。
(六)征询办事。为中小企业供给成长计谋、财会税务、治理征询等诊断办事,设立征询办事热线。年构造企业展开征询与诊断办事活动3次以上。
(七)市场开辟办事。帮助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大团体建立慎密的合作配套关系,帮助其融入大企业大团体的供给收集,为中小企业供给稳定的市场渠道。帮助中小企业创新贸易形式,开辟线上销售办事,建立电商平台;操纵各类展销会以及线上买卖等各类平台,帮助中小企业不竭拓展国内外市场。年经过线上、线下等方式为企业供给产物展现推行、推介宣传活动3次以上。
(八)数字化赋能办事。帮助中小企业操纵信息技术、物联网、云计较、大数据、野生智能等手段,摸索多元的营业场景,对营业形式停止革新。年展开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评价诊断办事、推行利用处景、培育智能制造新形式等办事活动3次以上。
(九)绿色化成长办事。积极传布绿色低碳理念,提升产物节能环保低碳水平,指导企业绿色生产、清洁生产。创新绿色制造评价及办事形式,展开节能、环保、检测、评价等办事,能供给绿色制造整体处理计划。指导中小企业介入实施产业低碳行动和绿色制造工程,帮助企业开辟绿色技术、设想绿色产物、扶植绿色工场,申请和获得绿色产物认证等办事。年展开政策律例宣贯、信息交换传递、树模案例宣传、绿色供给链平台搭建、节能诊断等活动3次以上。
(十)人力资本办事。为中小企业治理和开辟人力资本供给专业化整合办事,帮助企业对接引进高端人材,供给人材同享办事。加入全国中小企业招聘活动,经过收集、现场、入校等线上线下各类招聘形式,年展开中小企业人材对接活动3次以上。
第八条 省级树模平台该当自动在创新办事形式、会聚创新资本、推动线上线下办事有机连系,促进办事与需求精准对接,激起中小企业创新活力、成长潜力和转型动力,鞭策创新驱动成长方面具有突出的特点上风和树模性。
第三章 认定法式
第九条 云南省产业和信息化厅每年构造展开一次省级树模平台申报、通告工作,具体时候及要求以昔时申报工作告诉为准。
第十条 各州(市)产业和信息化局对保举的树模平台运营情况、办奇迹绩停止测评,对满足度按申报平台办事的中小企业数以及不低于10%的比例停止随机抽查,填写《云南省中小企业公共办事树模平台保举汇总表》和《云南省中小企业公共办事树模平台办事评价表》,并附所保举省级树模平台申报材料,报云南省产业和信息化厅。
第十一条 省级树模平台申报主体需提交云南省中小企业公共办事树模平台申请报告(加盖单元公章)。
第十二条 云南省产业和信息化厅经构造专家对申报材料停止评审等相关法式后,终极成果在云南省产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公示15个工作日。
第十三条 云南省产业和信息化厅对公示无异议的,通告为云南省中小企业公共办事树模平台,并实时在云南省产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和云南省中小企业公共办事平台公布。
第四章 认定治理
第十四条 省级树模平台每次认定有用期为三年,在有用期满昔时可再次申报。在有用期内若有违法违规等行为,一经查实,予以撤消省级树模平台称号。
第十五条 省级树模平台要不竭进步办事才能和构造带动社会办事资本的才能,自动为中小企业展开公益性办事,积极承当政府部分拜托的各项使命。省级树模平台须在每年1月底将上一年度工作总结和昔时工作计划上报州(市)产业和信息化局,并自觉接管社会监视。
第十六条 建立年度报告制度。各州(市)产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对辖区内省级树模平台的办事展开情况、办事质量、办事免费情况以及办事满足度等停止定期检查,并于每年2月底前将省级树模平台上一年度工作总结、昔时工作计划以及检查情况上报云南省产业和信息化厅。
第十七条 建立不定期测评制度。云南省产业和信息化厅可拜托第三方机构或构造专家不定期对省级树模平台的办工作况停止测评,测评分歧格的平台将撤消省级树模平台称号。
第十八条 省级树模平台认定工作接管审计、监察部分和社会的监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中心驻滇单元、省级主管部分和省级行业协会可根据本法子的相关规定,间接向云南省产业和信息化厅保举树模平台,并按本法子停止认定和治理。
第二十条 本法子由云南省产业和信息化厅负责诠释。
第二十一条 本法子自2022年5月26日起实施。云南省产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的《云南省中小企业公共办事树模平台认定治理法子》(云工信企服〔2013〕697号)同时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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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云南省产业和信息化厅
信息员:文雯编辑:张音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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