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若是核准注册后,若是超三年没有进行使用,可能就会面临被撤三的情况。
但是很多商标注册完成后一直有在使用,但仍然遭受商标撤三,那这时,就需要商标持有人进行商标撤三答辩,但很多人对商标撤三答辩并不了解,下面,就来和大家说下商标撤三答辩的流程及提交资料等内容。
1.商标撤销三年使用答辩所需资料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原件及信封,能够证明被申请撤销商标答辩人所述的事实和理由有关的证据材料(包括:商标使用的图片或相关资料,商标印刷情商标产品生产和销售情况、商标产品交易文书、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商标产品宣传证据等等。
证据材料清单,代理机构提供)。
撤销商标申请人签署的《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商标代理委托书》(代理机构提供),答辩人签署的《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答辩书》、《商标代理委托书》(代理机构提供)。
2.商标撤三答辩办理手续流程答辩人与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付款——答辩人提交相关资料并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代理机构制作标准书件——报国家商标局——国家商标局作出决定(当事人对商标局做出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撤销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3.关于使用证据,应准备以下材料应对撤三①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实物原物或照片;②与该商标有关的商品生产证据,如签订的生产合同、生产过程中的照片等;③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的销售证据,如销售合同、发票、对方的打款证明等,而上述的合同、发票以及打款证明的价格必须一致;④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广告、宣传单等宣传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