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8月26日电(孙杨)近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税务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的意见》税务、行政和审批(以下简称《意见》),并从5个方面提出了14项措施,不断加大税务体制转型、职能转变、行政化、简政放权和管理力度。
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相关负责人介绍,税务总局公布全部87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税务行政审批目录管理,锁定审批项目至今的“基地”,除了7个税务行政许可证审批事项保留外,80个非行政许可证审批事项已全部清除,57个已取消,23个已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不再保留。
非行政牌照审批【此类目】【建立审批清单动态更新机制及配套工作同步实施机制,在取消或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后15个工作日内更新税务行政审批目录,2个月内完成后续管理措施发布,提高后续管理的科学化、信息化、法制化水平,要进一步推进税务行政审批体制改革。
继续清理规范列为其他权力事项的23个非行政牌照审批 事项,重组保留的行政牌照事项,进一步加大取消力度,完善取消事项全面清理中央指定场所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公布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原则上,取消指定地方税务实施的审批事项和地方税务机构事项实施的地方税减免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审批不得实施,改革成果进一步巩固,行政 审批 事项 清单管理严格执行。
未经法定程序,任何税务机关不得在清单之外增加行政审批事项或变相增加行政审批事项,国务院或税务针对审批过程中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
意见》明确提出,要在国务院发文公布取消后15个工作日内,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审批清单动态更新机制、配套工作同步实施机制、实施监督检查机制等税务税务总局应更新税务、行政、审批目录。
并在2个月内完成相关税收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和后续管理办法的发布,省级税务局应在更新税务总局目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审批和清单,在税务中,详细的配套工作应在总局相关配套工作完成后一个月内完成,在意见中有所强调,要进一步创新管理方式,优化综合税收管理,将后续管理纳入税收征管和税收执法等日常工作,全面落实税收征管规范和纳税服务规范,加强纳税人事后管理。
深化信息化税收管理,注重应用,互联网加税务《加强风险管理的途径》根据纳税申报信息和第三方信息收集整理纳税人日常涉税情况,建立风险模型,加强数据分析,加强风险识别,根据风险等级加强主动管理,依法加强税收管理,通过行政指导、行政指导、行政服务等灵活的治理方式。
引导纳税人遵守税法,通过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严格禁止非法增加纳税人义务和随意增加纳税人负担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2013年,税务总局取消下放税务行政审批事项11项,税务总局进一步提出建立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制度,对现有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实行目录清单二、部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
公告中对相关管理问题做了哪些规定,“要求税务机关告知纳税人申报期限和申报方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开国务院各部门相关工作的通知》行政审批事项(国办发[2014]5号),并听取社会各界关于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意见,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体制改革,17日,国家税务总局在其官网上正式公布了87项行政审批事项,在这87项行政审批事项中。
国务院对第二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