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通过专利权、质押、贷款方式融资金额达到3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专利权在质押期内具有明确的所有权和法律地位,累计总额超过300万元的单笔或多笔交易贷款可以成为本项目的申报,最高为补助20万元,山西省专利权,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 补助资金启动申报,企业与银行贷款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已按约定履行,一次性的补助、贷款利息、担保等费用占总额的50%,申报主体为:在山西省注册并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含外商投资和外商控股企业),专利权质押本合同已依法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20年1月20日。
申报条件如下:2017-2018年,贷款,质押,根据通知,同一年度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本息按期偿还, 无任何违约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