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玄黄,宇宙洪荒。
”----《千字文》周兴嗣。
这个千字文的开头放到现在和不少“热词”都可以串联起来,而其作者生于马鞍山市。
现今马鞍山已发展为皖江经济带的核心城市之一,有着难以替代的重要性。
借此,小编和分享下马鞍山商标注册时被抢注,商标抢注的知识。
“恶意抢注”指的是:以获利等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
马鞍山商标也好,上海商标也罢都会有被抢注的可能。
恶意和商标抢注本身是有着天大的区别。
商标抢注是指利用商标法申请在先的原则,抢先申请商标注册。
说的白话一些就是百米赛跑,看谁跑得快。
而恶意抢注商标是以获取不当利益或阻碍竞争为目的,在明知或应知的情况下,将与他人在先使用但未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抢先注册的行为。
重点在于恶意两字。
恶意抢注具有以下特点: 1、恶意抢注商标形式多样,涉及侵犯多种权利、权益或占用社会公共资源。
举例:1)抢注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
2)将他人的注册商标恶意抢注在非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
3)抢注文学艺术作品中虚拟人物的名称。
4)抢注楼盘、场馆、风景名胜文化古迹名称。
5)抢注作品名称。
6)抢注名人姓名商标。
7)抢注他人的商号。
8)明显无商业使用意图,以申请商标后倒卖商标为目的的商标申请。
2、恶意抢注商标人员系统化, 出现职业抢注人、抢注公司,甚至出现律师和商标代理机构从事恶意抢注行为的现象。
3、恶意抢注商标的盈利方式,包括高价转让,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高额赔偿,通过使用抢注商标搭便车牟取不正当竞争利益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