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给工资条,是不合法的。公司需要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并且要给员工提供一份个人的工资清单,因此公司是需要按规定给员工工资条的。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