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注
23
浏览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问题

火鲤鱼用户用户来自于: 未知
2022-06-16 14:25
《刑法》第五十七条: 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 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 上十年以下。
火鲤鱼用户用户来自于: 未知
2022-06-16 14:25
死缓是主刑,剥夺政治权利是附加刑,在缓期的两年内没有故意犯罪的减为无期,有重大立功的还可以再减刑,但减的是主刑.没附加刑什么事.
火鲤鱼用户用户来自于: 未知
2022-06-16 14:25
a good question 在我国,无期徒刑以上(包括)都是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死缓2年考验期 后无故意犯罪,转为 无期徒刑(同样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当然无期徒刑是可以转移成 有期徒刑(看表现了) 相应的政治权利也会减轻。 注意,政治权利是在其释放后计算,在押期间没有政治权利
火鲤鱼用户用户来自于: 未知
2022-06-16 14:25
到时候就改判了

问题动态

发布时间
2022-06-16 14:25
更新时间
2022-06-16 14:25
火鲤鱼 © 2025 专注小微企业服务 冀ICP备09002609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