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性资金必须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存储、支付和清算,省级财政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由下列银行账户构成:⑴财政部门在人民银行开设的国库存款账户(简称国库单一账户);⑵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开设的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简称预算外专户);⑶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开设的财政直接支付零余额账户(简称财政零余额账户);⑷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开设的授权支付总户(也是零余额账户),同时为试点单位开设授权支付零余额账户(简称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⑸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开设的备用金账户(用于临时清算);⑹省政府或省政府授权财政部门批准开设的特设专户(简称特设专户)。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各类账户的功能是:⑴国库单一帐户,用于记录、核算、反映财政预算资金和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的收入和支出;预算外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反映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的收入和支出情况。 ⑵财政直接支付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该账户每日发生的支付,于当日营业终了前分别与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专户清算。 ⑶财政国库授权支付总户,用于汇总、核对所辖行内各单位零余额账户当天支付的总额,并与财政国库支付机构核对后,于当日营业终了前分别与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专户清算。 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该账户每日发生的支付,于当日营业终了前由代理银行在财政厅批准的用款额度内透过授权支付总户与国库单一账户或与预算外专户清算。 财政授权支付的支用现金和转账等结算业务一律通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办理。 支取现金必须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现金管理条例》规定办理。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只能用于经财政部门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范围和授权额度内的资金支付,不得违反规定从该账户向预算单位其他账户或上级主管单位、所属下级单位账户划拨资金。 ⑸财政备用金账户,主要解决因超过银行清算时限而造成的代理银行隔夜垫付资金的问题。该账户仅用于超过人民银行规定当天清算时间后,即当日下午代理银行受理的财政支付的临时清算。 ⑹特设专户用于核算经省政府或省政府授权财政厅批准的特殊专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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