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车辆强制保险中,只有有责和无责之分.
各家保险公司的强制险所赔偿的项目都是相同的,因为这是国家的法规,同一个标准。
一 有责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5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8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2000元人民币
二 无责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16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400元人民币
强制险是针对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上人员、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人。
责任免除
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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