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设计中视觉设计的特征

1. 视觉设计传达中的交互性
视觉传达设计以信息传达为目的,但它脱离不了媒体。“媒体与视觉传达设计之间的关系是互动的,媒体既体现了设计,又给设计带来了局限性;设计既受制于媒体,又是新媒体产生的动力之一” 。针对信息交流的广泛性,以往的报纸、广播和电视等在视觉传达上已经显示出单一的局限性。所以,在多媒体的设计中,我们在遵循形式美规律的同时,还要抓住使用者的五官感受,使得多媒体设计成为更适合人类对信息采集的新媒体。
视觉传达的交互性设计,提供了一种文化创新的凝聚力,许多不同的使用者通过多媒体的形式凝结起来,更具表现性、更加个性化、更加交互性和更加有责任感。多媒体设计中视觉传达中的交互性将有助于满足大众对更个性化的信息日益增长的需求,如将优美的界面设计成为用户所期待的形式,满足用户的参与性,或者实现某种愿望、需求、目标和能力。
2. 视觉设计传达的引导性
视觉流程的形成是由人类自然生理特征决定的。在通常情况下,由于生理上的原因,人们在了解视觉语言时,总会追寻某种规律。人们在阅读某种信息时,视觉总有一种自然的流动习惯,如视觉浏览先后次序。视觉流程往往会体现出比较明显的方向感,使整个画面的运动趋势有一个主旋律。康定斯基在《点·线·面》中认为点和线的区别是“点本身只有张力,而不可能有方向性,那么线必然同时具有张力和方向” [1](P150)。在这里,我们需要了解的是:作为视觉流程本身是由某种元素所引导的。比如,线本身具有方向性可给视觉信息传达以一定的方向性。所以平面的视觉影响力在常规的视觉上的 “最佳视域”,也就会被视觉传达符号所引导,情况就发生变化。
多媒体设计中,设计者一定要注意运用好视觉设计。只有灵活地运用把握视觉设计的流程和最佳的视觉,才有可能给消费者带来视觉上的冲击,才能是多媒体设计发挥应有的作用。从视觉设计上引导人们关注多媒体设计时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