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你说的这一合同条款是专门针对乙方的,如果乙方也认同应该说这个条款也没有毛病;如果乙方对此有异议,也是完全可以提出修改意见的。我认为:做为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意向时应该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如果片面地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千方百计的扼制对方服从自己的利益既是不妥当的也是难以合作成功或不能长久的。按理说上述条款还应该增加上对甲方有约束的内容才对,例如:甲方如果在合同生效日不能按约定支付全部或一定比例(计算后表明准确数)的货款,每滞纳一天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付给一方违约金。这样修改此项内容就体现了公平与对等的原则。我的回答仅供你参考。
阅读全文
收起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