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关键字进行搜索
查看更多 "" 的搜索结果
1 回答
法律分析:扫描了打印出来,就等于复印,不管你是用彩色复印还是黑白复印。只能当作复印件。代替不了原件。无效,没有法律作用。加盖公章的传真件是有效的,公章用打印是无效的。当事人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优先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其次才能考虑复制件或复制品,但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十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你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导致网站部分内容不能正常使用!
为了能正常使用网站功能,请使用一下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