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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要向工商局提出申请、到工商局去做“企业名称查核和核准”,查看新取的名字有没有别的企业在使用,如果没有别的企业使用,工商局会出具一个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2、在拿到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后,还需办理下列事项:
(1)持工商局的变更通知书、公司同意变更企业名称的的股东会决议、新的公司章程、营业执照正副本到工商局注册分局注册,换发新的企业营业执照。
(2)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到公安局批准的机构雕刻企业用章。
(3)分别持新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到技术监督局、地税局、国税局、社会保险等部门、当地开户银行进行组织机构代码变更、税务登记证、银行信息、社会保险证等相关手续变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十八条 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申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名称、经营范围的,应当提交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经营 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变更营业场所的,应当提交新的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变更负 责人的,应当提交公司的任免文件以及其身份证明。公司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登记的,换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