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注
33
浏览

重整期间的债权申报

火鲤鱼用户用户来自于: 未知
2024-02-23 11:50

法律分析:破产债权是在破产债权申报期间申请的,而破产重整期间在债权申报期限内的,可以申报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均在申报之列。对债务人的罚款等财产性行政处罚,不得申报。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十一条 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债务人的经营方案;

(二)债权分类;

(三)债权调整方案;

(四)债权受偿方案;

(五)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

(六)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

(七)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

问题动态

发布时间
2024-02-23 11:50
更新时间
2024-02-23 11:50

推荐内容

股东和监事能一个人吗
公司注销清算怎么处理
股权转让收据怎么写 ,样本是什么?
个体工商户存在股东吗
高层外墙钢化玻璃坏了是谁的责任
银行卡被冻结2天什么意思
独立董事可以持股吗
可以无偿转让股权吗
社会抚养费到底归谁管交不起的怎么办
注册公司法人最多几个人
火鲤鱼 © 2024 专注小微企业服务 冀ICP备09002609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