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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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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的问题.
5.1前我们单位通知我不加班,可是今天又打电话让我明天上班,工资只按平时的工资给我,并且还说"如果不来,就按旷工处理". 我想请问一下,单位这么做是违法吗?我可以拒绝吗?如果拒绝,单位会打我旷工吗?我该怎样做?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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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鲤鱼用户
用户来自于: 未知
2022-06-16 15:05
打时间差,规避法律,少发或不发加班工资,是时下众多企业惯用的伎俩。提到这些,不由人不想到当年的周扒皮,但却发生在新社会,心里感觉酸酸的。 我国明确规定五一国际劳动节是法定节假日,休息三天,普遍实行连续七天放假(即黄金周),这七天中的前三天及后四天上班,需要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或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这是企业的义务,也是劳动者的权利。因此“单位让你明天上班,工资只按平时的工资发给”的做法是违法的。 但工资发放的做法违法,不等于要求你加班的做法违法,所以,班还是应该加的,否则可能就违反了单位的规定,影响到单位的工作安排,恐怕难逃处罚。 由于你是明天(五月四日)开始加班,加班工资应该为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 假如单位就是坚持只发给平时工资,就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你可以采取向单位住所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的方式,请求干预并查处。 且五一期间,全国各地正大规模的查处法定节假日加班不发加班工资问题,相信你的投诉会得到重视并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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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鲤鱼用户
用户来自于: 未知
2022-06-16 15:05
根据《劳动法》第40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该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三)国际劳动节(5月1、2、3日) 因为法律没有规定一定要放假,所以单位通知你上班,你还要去,否则可以以矿工论处 但是,根据《劳动法》第44条第3款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因此你有权要求单位向你们支付五月一日300%,工资报酬。 如果单位不愿支付,他是违法的。 依据《劳动法》第79条可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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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6-16 15:05
更新时间
2022-06-16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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