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注
88
浏览

我和目前的单位没有签定过合同,和子公司签订的合同,那么我现在想走一次性赔付可以吗

火鲤鱼用户用户来自于: 未知
2022-06-13 11:29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原单位因集团要求申请停产,而后公司更换公司名称,而你的合同是和停产企业签订的,到更换名的公司也未签订过合同,没有影响,可以继续履行与原单位签订的合同,目前公司准备裁员,可以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补偿标准,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火鲤鱼 © 2024 专注小微企业服务 冀ICP备09002609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