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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日程教学内的“必须”?

火鲤鱼用户用户来自于: 未知
2022-06-16 15:08
学校的行为构成侵权。
火鲤鱼用户用户来自于: 未知
2022-06-16 15:08
学校的这一做法侵犯了您的相邻权。您可以向学校主张自己的权利。与学校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协商不成,还可以请求社区进行调解,如果还不能达成一致,则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火鲤鱼用户用户来自于: 未知
2022-06-16 15:08
没有开绿灯的 而且从法理上讲 这种高音播放本身不是教学必须的 应该予以制止
火鲤鱼用户用户来自于: 未知
2022-06-16 15:08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早在1999年就颁布了环发[1999]210号文件:“三、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喇叭;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禁止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的娱乐、集会等活动中,使用音量过大、严重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音响器材。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也在第四十五条中规定“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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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6-16 15:08
更新时间
2022-06-16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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