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十字会的组织架构是什么样的?
1.各级红十字会设立理事会、监事会。理事会、监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向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
理事会民主选举产生会长和副会长。理事会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执行委员会是理事会的常设执行机构,其人员组成由理事会决定,向理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监事会民主推选产生监事长和副监事长。理事会、执行委员会工作受监事会监督。
2.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可以设名誉会长和名誉副会长。名誉会长和名誉副会长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理事会聘请。
3.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地方各级红十字会、行业红十字会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因此筹集资金不足成为慈善组织的通病,引发了一定程度上的慈善不足。随着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贫富差距加大、社会保障薄弱等问题凸显,而与政府一同解决这些社会问题的慈善组织,也有一部分是政府部门转变而来,因此具有浓重的官办色彩,在观念、组织、职能等方面不能更好的发挥作用,一旦政府消减对其资金拨款,组织即将陷入运行困难的尴尬局面。
全国建立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对外代表中国红十字会。县级以上地方按行政区域建立地方各级红十字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全国性行业根据需要可以建立行业红十字会。上级红十字会指导下级红十字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