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不协助办理变更怎么办
基于受让方的利益考虑,受让方可以选择采取下面两种法律措施之一:
1、要求继续履行股权转让协议,强制办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
2、解除与转让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退还股权转让款,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
股权转让协议是股权的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的以股权转让为内容的合同,约定的内容是股权转让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一般是转让人向受让人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因此,付款是受让人的主要合同义务,配合变更股权登记是转让人的主要合同义务,否则的话就构成合同违约,需要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
对于股权转让合同应当具备哪些内容,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实践中,一般应当具备如下条款:
1、鉴于条款。
一般用来描述股权转让双方当事人的法律主体资格、股权转让的背景、意思表示和合同标的。
2、目标公司介绍。
目标公司介绍包括当前股东名称、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住所地等。
3、出让方情况。
出让方持股数量、所占比例,转让决议和授权决定,转让的股份和权益内容。
4、受让方情况。
受让方的主体适格,受让股份的决议和授权决定真实、合法,无行业限制和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5、双方的权利义务。
转让协议必须明确目标公司依法设立、合法存续、股权结构、股份出让方持股、转让意愿、其他股东意愿、是否放弃有限购买权、转让价款支付、工商登记变更以及相互交接协作等内容。
6、股东会决议情况。
目标公司股东会决议,转让方股东征求其他股东意见事实,其他股东对于出让方转让股权的意思表示和行为表现。
如果说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后对方不愿意协助受让方进行变更手续的办理,那么受让方是可以对其进行起诉的,要求其进行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如果还不愿意的话,可以解除与其的协议,同时要求转让方对其进行违约金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