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经营损失如何确定?
一、侵权责任经营损失如何确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侵权行为导致经营损失的,如果有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确定,如果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一般按正常经营可获得利益计算损失,损失也可以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财产损失计算方式】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二、侵权行为造成财产损失赔偿范围有哪些?
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
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4、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5、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
6、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综上所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对于侵权责任的承担具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双方可以针对由于侵权造成的经营损失以实际经济损失为准,进行协商后确定,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可能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判决裁定,由法院申请鉴定的方式确定损失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