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盖分公司再盖总公司章有效吗?
一、合同上盖分公司再盖总公司章有效吗?
合同上盖分公司再盖总公司章有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分公司是没有法人资格的,所以不能以分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如果是受总公司委托的,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的定义和身份关系协议的法律适用】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分公司违约,是起诉分公司还是起诉总公司
事实上,分公司违约,是起诉分公司还是起诉总公司,要看实际情况来定:
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只要条件许可的,可选择起诉分公司,也可以选择起诉总公司,甚至选择将两者一并告上法院的。
1、起诉分公司
当分公司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或有其它纠纷的,按照《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只要分公司,是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的,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因此,可以收集证据资料直接起诉相应的分公司。例如与中国银行某支行发生纠纷的,有无法协商处理的,可以直接去起诉该支行。
2、起诉总公司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也就是说,分公司违约的其后果,最终必然由总公司承担。既然总公司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必然可以将总公司起诉到法院,进行追责索偿的。
3、一并起诉分公司和总公司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分公司和总公司之间的依附性还是比较的强烈的,这实际上和总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并不一样。主要就是从法律性质上来说的话,分公司是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所以在从事相关行为的时候,必须小依照总公司来进行处理。但是有授权可以签合同。